规定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
(一)《旧机电产品禁止进口目录》)( 公告2018年第106号)
(二)旧玻壳、旧显像管、再生显像管、旧器等。(详见质检总局、、信息部、、工商总局、认监委公告2005年第134号附表)
(三)带有以氯氟烃为制冷剂的工业、商业用压缩机的旧机电产品。(详见、、质检总局、环保总局公告2005年第117号附件)
(四)带有以氯氟烃为制冷剂、发泡剂的旧家用电器产品和以氯氟烃为制冷工质的家用电器产品用压缩机的旧机电产品。(详见环保总局、、、、质检
〔2007〕200号附件)